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重磅通知!西安市最新中考政策发布!

图片

 

 

10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通知。

一2026年及以后中考政策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截至考试当年8月31日,在八年级当年参加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西安市中考:

1.初中学籍、户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学籍在西安市满3年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3.初中学籍在西安市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1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学籍不满3年;

(2)居住证满1年不满3年;

(3)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3年。

 

4.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户籍登记在西安市。

5.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6.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参加的往届生。

 

(二)分类报考和招录

符合上述条件1、2、4、5、6之一的,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仅符合上述条件3的,只可报考除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2025年中考政策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八年级当年参加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西安市中考:

1.初中学籍、户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学籍在西安市满2年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2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

3.初中学籍在西安市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1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学籍不满2年;

(2)居住证满1年不满2年;

(3)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2年。

 

4.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户籍登记在西安市。

 

5.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6.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2年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2年不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不满3年。

 

7.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参加的往届生。

 

(二)分类报考和招录

符合上述条件1、2、4、5、7之一的,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仅符合上述条件3、6之一的,只可报考除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三、2024年中考政策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八年级当年参加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西安市中考:

1.初中学籍、户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学籍在西安市满1年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1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

3.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户籍登记在西安市。

4.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5.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不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3年。

6.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参加的往届生。

 

(二)分类报考和招录

符合上述条件1、2、3、4、6之一的,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仅符合上述条件5的,只可报考除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四、其他政策

符合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的考生,以及因父母工作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市,并将学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可不受以上学籍、户籍相关限制。具体按照当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招生录取等规定执行。

 

五、严格户籍、学籍、学业成绩、参保年限等报考资格条件审查,规范招生行为

公安部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户籍管理;教育部门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规定,严格学籍管理;人社部门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有关规定,严格参保和年限管理;建立和完善户籍、学籍、学业成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报考资格联审联查机制,严格报名资格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西安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丨西安市教育局


报名咨询热线

4001860029